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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防工作规则

 一、概述

兰州大学博物馆技术防范系统是确保馆舍及藏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全体安全保卫人员肩负着守卫国家财产的责任,本规则确定了我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原则、方法、步骤,全体安全保卫人员应遵守本规则。

 二、防盗报警

 (一)在规定的闭馆时间及时将防盗系统各区域控制机转入布防工作状态,并将确切时间在值班日志上做出记录。

   (二)确认:当出现防盗报警时,切实弄清发出警报的时间,报警器的类型、号码、安装位置。

   (三)复核:即通过调查做出是否有入侵者的明确判断,是技防工作的最重要的一环。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带班保卫干部,由带班保卫干部带领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处置。

   (四)复位:经准确复核或现场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将警报器复位并在值班日记中填写报警时间、号码、处理过程。

   (五)减少误报,提高报警准确率。

  认真对待任何一个报警器发出的任何一次报警,绝对禁止不经任何技术手段的复核或实地调查就随意将其判为误报。

  对于确认误报的报警器应做出明确记录以利于以后班次的判断及更换维修。

 三、火灾报警、消防

 (一)确认:当出现火灾报警时,应确认报警点报警类型、报警时间及报警器号码、个数及确切位置。

   (二)复核:

  对于报警点附近装有摄像头或有本馆人员值班的情况,可用摄像头复核或电话通知该处人员查看。

  不具备上述条件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迅速前往调查。

  无论白天、夜晚接到手动报警时,均应前往现场,调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同时接到消火栓及手动报警信息时,视为最高级别报警,应立即对火警部位做出清醒、准确的判断,迅速向带班保卫干部及馆长报告,并在控制台启动消防广播,切断该报警器区域动力及照明电源,电话通知119报警,并立即组织灭火,如火势太大,须在带班保卫干部的指挥下,启动消防水泵。

   (三)复位:

  对火警信息调查核实后,应对报警器进行复位。

 四、监控室值班规则

 (一)保证24小时有双人值班,值班员因脱岗延误处理报警,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保证按时交接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上岗,应提前四小时带班保卫干部,以便另做安排。

   (三)值班时应精力充沛,保持高度警觉。值班室不得会客、嬉闹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交接班时,交班一方应向接班一方报告上班报警器处理情况、设备运行情况。

   (五)填写好值班日志是值班人员的一项基本工作,值班人员应对本班发生的各种报警及处理情况做出清楚而详尽的记录。

   (六)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清扫室内卫生,并对上一班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