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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存包须知

  1. 馆存包处是为我馆观众设立的临时寄存行李包裹的场所,非来馆参观的游客请勿使用;
  2. 博物馆提供免费存包服务;
  3. 观众存包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易腐蚀性化学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未经过安全检查的物品不予寄存;
  4. 存包处不予存放现金、首饰、易损易碎等贵重物品;
  5. 观众如存放电子产品、各类收藏品等特殊物品,需如实填写《物品存放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后方可寄存,物品出现损坏等情况,后果均由寄存人自行承担;
  6. 观众应妥善保管好存包手牌,凭手牌取回所存物件。存包手牌如有丢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因手牌遗失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寄存人负担;
  7. 办理存取手续一律在存包处前台,禁止进入存包室内;
  8. 所存物品请于当日17:00前取出,当日16:00以后不再办理存包手续;
  9. 留存物品出现变质、自然损坏等情况,后果由物品所有人承担。(食物类物品在存放期间发生变质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进行销毁处理)超过一周仍未取走的物品将视为丢弃,工作人员将进行销毁处理。